復活節假期在家裡打掃,一來要準備女兒回港,二來也想要清理一下家中已然太多的身外物。正在將雜物丟得興奮的時候,我瞥見鞋櫃頂上一雙全新的日版 Asics Skysensor。將它捧在手掌心,心裡百感交集,那是我在膝蓋受傷前託朋友從東京買回來的,由於本來打算自用,便無謂增加朋友的負重,索性叫他將鞋盒在東京丟棄算了。
早前有朋友的女兒到台北升學,朋友一家便計劃在十一月前往探望。在某次聚會中他談起此事,建議大家可以順道組織一次台北飲食旅行團,言談間眾人興奮雀躍,都稱讚這是個好主意。然而到日子定了下來,大家要各自買機票與訂酒店時,我才發現真有身體力行者,除朋友一家外便只得我一個人。
早前讀到一篇題為《我們已經進入後馬拉松時代》的網上文章,作者談到自己在酒吧中相遇一位年輕女子,期間談起自己的海外馬拉松經驗與未來的跑步計劃,卻發現這些「履歷」原來已經無法 impress 今天的女孩子了。人家一開口就反問他有否玩過超馬,還繼而談到自己將會與 MBA 同學們去挑戰沙漠越野賽......
[:zh]很喜歡在山上自由的奔跑的感覺,這種感覺在路跑感受唔到,對我來說,路跑是追求超越自己時間的成功感,因為成績很公式化很易以數字計算自己的能力和水平;越野跑都會追求成績上的成功感,但時間並不太重要,沒有太多時間上的精密計算;因為每條山路都唔同,由路況、攀升波幅也不一樣,每條賽道,即使相同距離都好有新鮮感,所以以前報名參加越野跑,都不會刻意去試路,我覺得這樣比賽時才會有 surprise,亦發現自己每次跑新既賽路都有好成績 (反而每次再參加同一比賽,成績都較差),所以有機會都會到外地參加越野跑比賽,走走其他國家的山路,見識一下世界各地不同的越野路。[:]
說來慚愧,我雖誇口說自己有逾十年的馬拉松經驗,但回顧起來,當真算是初窺門徑的一刻,卻要等到 2014 年的聖誕節前夕,在我遇上馮華添教練之後。
第一次在 Run2gather 上貼文,我想還是要首先介紹自己比較好。我的筆名叫前璡,認識我的朋友都叫我 Danny,至於你喜歡稱呼我什麼名字都好,只要我知道你在呼喚我便成。 從成年後第一次參與渣打十公里長跑起計,到後來周遊列國參與馬拉松運動,我的跑齡大概有 17 年吧,最佳馬拉松完賽成績於 2017 年的東京締造,時間 3:21:57。算起來,自己也稱得上是個 Old Seafoo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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